辉山乳业资产重整方案,正陷入延期表决窘境。
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原定3月10日进行债权人投票表决的《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因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来不及当场投票,需要走内部流程而拖延。
“目前整个《草案》的投票表决最后期限,被延后至4月11日。”一位熟悉辉山乳业资产重整进展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但他私下表示,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是否会在4月11日前投票,依然存在很大变数。究其原因,是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对这份《草案》并不满意——他们一方面认为自己的债转股比例较高,导致现金清偿额度较低,导致内部坏账拨备核销压力较大,另一方面也担心即便通过债转股,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持有辉山乳业大部分股权,但依然无法对企业经营决策拥有足够的话语权,等于自己沦为财务投资者,无法行使大股东的权利。
“因此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特别希望能在《草案》投票表决前,能引入相关的产业投资者加入,一方面他们的注资能抬高银行债权人获得现金清偿的比例,另一方面产业投资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组成联盟,对企业经营决策行使与大股东身份相匹配的话语权。”他指出。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无疑凸显当前债务违约企业债务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资产重组的“制度性操作缺陷”——在欧美市场,当企业陷入债务违约困境时,企业资产重整管理人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以及债权投资机构)协商,先通过债务减记方式削减企业债务规模,再引入产业投资者或其他投资者重整业务,最终让企业起死回生,各方债权人都能实现损失最小化,但在中国,目前辉山乳业资产重整过程并没有实现债务减记,导致蒙牛、新希望等潜在产业投资者发现刚投资就“承接”数百亿债务,因而不敢轻易“入局”,但这从另一方面又加剧了金融机构债权人作为资产重整后的公司大股东,对企业经营决策掌控能力不足的担心。
“因此部分金融机构债权人只能选择延期投票表决,期待在这段时间,辉山乳业在引入产业投资者方面能有新进展。”上述知情人士指出,但事实上,这些金融机构债权人对此也没有拿出更好的资产重整方案与引入产业投者操作规划。
资料显示,截至1月16日,辉山乳业资产重整管理人完成了全部申报债权的审核工作,经管理人初步审核确认成立的债权共6097笔,确认债权金额(即辉山乳业债务额)为242.18亿元,此外,因诉讼、仲裁未决等因素暂缓确认的债权共46笔,金额为58.62亿元。
以2018年5月10日为基准日估算,辉山乳业集团系列企业账面资产总值调整为154.5亿元,主要由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类别构成,上述资产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49.27亿元,因此辉山乳业在假定破产清偿的状态下,可清偿资产价值总额仅有58.67亿元,在扣除14.49亿元有财产担保债权、7754万破产费用、10.46亿元共益债务、3426万元职工债权、1268万元税款债权后,可供银行金融机构等普通债权人分配的财产仅为32.47亿元,对应286.1亿元企业债务的清偿比例仅有11.35%。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辉山乳业陷入数百亿债务危机后,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希望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对企业债务进行重组处置,从而推进中国企业债务违约“市场化处置”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