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李在提案中建议,要深化财税结构改革,完善现行的个税和低保制度,引入“负所得税”,与“低保”有效衔接,采取多渠道方式,促进居民消费增长。那么,什么是“负所得税”?它对老百姓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负所得税”是和收入挂钩的补贴
“负所得税”是美国已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弗里德曼认为,以往的政府补贴,都是结合被补贴者的生活状况,比如失业、生病等等,但没有和收入挂钩,不太合理,所以他建议实行“负所得税”。
“负所得税”是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现在大家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如果算上赡养父母、子女教育的抵扣,假设为7000元吧,7000元以下就不要交税。
那么,如果某人月收入只有4000元呢?并且他也有父母、子女的赡养和教育负担,弗里德曼认为,他就有3000元的额度没有享受到税收减免的好处,这时候政府就应该给他补上这个减免。假定税率为10%,那么政府就要按3000*10%,补给他300元,他的收入变成4300元。
“负所得税”也可以实行累进制。比如某人月收入只有2000元,那么,假设“负所得税”的税率升到30%,他的“负所得税”应为(7000元-2000元)*30%=1500元,该人收入变为3500元。
“负所得税”并不能真的帮到穷人
“负所得税”其实就是一种补贴,只是计算更加复杂。
金李认为,穷人边际消费倾向高,所以“负所得税”既帮助了穷人,还能刺激经济发展。
但是消费不能刺激经济发展,有效率的投资才能刺激经济发展。“负所得税”短期对穷人有利,但长期来看,会鼓励懒汉,抑制投资,最终只是抬高商品价格,不能给穷人带来真正的福利。复杂的税制还会增加征税成本,提高交易费用。
帮助穷人的有效办法,是普遍性的减税,给企业更多自由发展的空间,如此,穷人才有更多机会获得更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