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岗
距离7月12日被罚还不到一周,国融证券今日又被监管“点名”!
7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布了三张罚单,均指向国融证券的研究业务,国融证券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相关负责人徐某和分析师张某某一同被出具警示函。
国融证券研究业务存在问题
负责人、分析师一同被罚
经查,国融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制度规定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研究池管理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
二是证券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个别研究报告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等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合规负责人、研究报告业务负责人于2023年7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内蒙古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内蒙古证监局还指出,国融证券应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徐某作为国融证券研究与战略发展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张某某作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发布的某研究报告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
根据相关规定,张某某也被内蒙古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内蒙古证监局还表示,张某某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执业行为。
上周刚因投行业务收罚单
7月12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布,国融证券以“财务顾问”名义实施蒲公英项目过程中,公司未制定相关合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展业行为,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该项目工作底稿归档不完整、不规范。
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国融证券,原日信证券,总部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股东包括长安投资集团、普润投资、内蒙古日信担保集团等企业。
根据中证协发布的2022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国融证券仅获得了C类评级,排名靠后。
虽然2022年亏损2.57亿元,同比下降182.68%,但国融证券也总结道:“2022年,公司各业务条线涌现许多工作亮点,投行业务保持了发展态势,股转及北交所业务继续保持影响力;资管产品业绩得到了持有人的广泛认可,产品规模大幅增长;财富委客户托管资产突破千亿大关,机构经纪成果喜人,投教工作成绩显著;金融市场的固收(FICC)中间撮合业务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自研开发的程序化交易系统初步完成,即将投入生产;内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风险处置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编辑: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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