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只能卖不能买?近日不少投资者收到了券商发出的提示信息,称“新规则将于2023年7月24日正式实施,实施后,阁下的证券账户将被限制在沪深港通北向交易中只能卖出证券,且不再接受沪深港通北向交易的买入订单”。
根据去年修订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上述事项主要影响此前开立了沪深港通的内地投资者。
其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投资者依法享有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入的股票的权益。沪股通和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另外,自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
该《规定》自去年7月25日起施行,并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安排。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在2023年7月23日前可继续通过沪股通、深股通买卖A股。2023年7月24日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 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
证监会表示,《规定》的修订,主要是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对所谓“假外资”从严监管。
据证监会介绍,沪深港通机制开通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在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引入境外长期资金,增加内地居民境外投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近年来,有部分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及北向交易权限,通过沪深股通交易A股。目前此类交易总体规模不大,交易金额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投资者数量约有170万名,但大部分无实际交易,近三年有北向交易的内地投资者约有3.9万名。
证监会称,此类证券活动与沪深股通引入外资的初衷不符,且这些投资者中98%以上已开立内地证券账户可直接参与A股交易,两种途径交易有发生跨境违规活动的风险,也给市场造成了北向交易中有不少所谓“假外资”的印象,不利于沪深港通的平稳运行和长远发展。
此前有券商研报指出,部分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后通过陆股通交易A股,存在配资、违规交易等情况。在配资方面,内地严格限制场外配资行为,场内两融交易杠杆最高不超过1倍,香港可配资杠杆较高(可达5倍)且资金成本低于内地,部分“假外资”绕道香港主要为提高杠杆。在违规交易方面,由于对北向资金交易的监管涉及两地证监会的交流,监管难度更大,因此部分内地投资者通过陆股通与境内账户配合炒作A股,有操纵市场之嫌。
(第一财经实习生汪倚妃 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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