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558-138 易记网址:www.76438.com

配资利率   |     帮助中心   |     立即登录   |     免费注册

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报道 > 关联交易成IPO被否"大项" 证监会设定30%分界线

关联交易成IPO被否"大项" 证监会设定30%分界线

2019/3/28 8:39:00

主持人杜雨萌:为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便于中介机构履职尽责,近日证监会发布《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本报今日聚焦“IPO审核50条”,分别从关联交易、股权质押、3年锁定期和影视行业收入确认四方面,采访专家予以解读。

近日,证监会发布50条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其中,作为拟IPO企业被否的重要原因——关联交易也有相关解答。证监会明确中介机构应对企业关联交易进行核查,企业需要进行充分披露。如果拟IPO企业关联交易超过收入30%,还需要披露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目前,拟IPO企业普遍存在一定比例的关联交易情况。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就有43家拟IPO因涉及关联交易或业务独立性存疑而被否,占比约为73%(包括关联交易是被否原因之一和同时存在多种原因情况),而2018年全年有59家企业被否。

“关联交易很容易造假,引起虚增收入等现象,因此要求存在关联交易情况的企业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充分性,这是净化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必要措施。”一位第三方财务顾问公司研究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此次证监会发布50条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明确,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当尊重企业合法合理、正常公允且确实有必要的经营行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核查等四方面信息。

对于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解答提出一项30%的分界线,即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较高(如达到30%)的,拟IPO企业应结合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利润总额合理性等,充分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此外,发行人还应披露未来减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其实只要存在关联交易,就必须充分披露,之所以强化30%这一分界线,要求企业披露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这一方面是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另一方面,30%的分界线基本可以揭示拟IPO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不是来自单一公司。”有券商投行部人士向记者分析称。





服务热线

400-6558-138

工作时间:08:00 - 20: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末时间:09:00 - 18:00

新宝QQ客服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08-2020 【新宝配资】深圳海商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粤ICP备18158468号-1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