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着股市行情的重新起航,市场资金趋之若鹜,消失了近4年的场外配资也卷土重来,上一波配资热潮还是在2015年。当时,上证综指在短短一年的时间从2000多点升至5000多点,但随后便开始了自由落体,上演了千股连续跌停的极端走势。
尽管往事历历在目,但市场的记忆似乎只有“3秒钟”,近日,不仅配资平台频繁冒泡,甚至银行信贷资金也被曝违规流入股市。
第一财经记者统计发现,去年至今监管层已经开出十余起相关罚单,被处罚的银行中,既有四大行,也有股份行及农商行等本地中小金融机构。
那么,在银行一整套严格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制度下,这些信贷资金是如何从银行流入股市的?
十余家银行被罚
3月7日,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连开的两张罚单引起了市场关注。处罚信息显示,路桥农商银行和宁波银行台州分行对贷款用途管控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因此对路桥农商银行罚款30万元,对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罚款25万元。不过当日晚间,第一财经记者从宁波银行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此次涉事事件发生于2017年,且业务已经整改,与本轮股市无关。
事实上,从年初开始,类似的罚单已经出现,1月24日,建行金华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信贷资金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信贷资金挪用于股权投资的违法违规事实受到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的处罚。
1月8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综合性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变相为地方政府委托代建提供融资且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股市,为借款人虚构的并购交易提供并购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罚款210万元。
对于银行信贷资金而言,股市是绝对的禁区。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贷后检查,坚决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
另外,《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买卖股票”。
去年,监管机构就已经因此处罚了多家银行,包括去年12月,浙商银行湖州分行因“贷款资金流入股市;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而被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罚款80万元;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因“贷后检查不到位,对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部分流入股市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滁州银保监分局罚款20万元。
去年8月,建行宁波分行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的问题而被罚款20万元;去年4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65万元。
去年2月,中原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农业银行郑州陇西支行、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均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而收到监管的罚单。
如何绕过贷款“三查”?
那么,信贷资金是如何绕过贷款“三查”制度,在银行的眼皮底下溜入股市的?
这其中,除了经办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之外,一些外部力量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近日,第一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贷款中介以配资为噱头推销其助贷服务。一位张姓的贷款中介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们能够帮助客户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炒股。
“我们操作下来大概就两种方式,如果金额不需要太多,可以走消费贷,比如装修贷款,如果要求金额大,可以走企业贷款。”张姓中介说。
事实上,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应以消费发票、交易市场供货单据、商户电子账单、银行卡刷卡单证等消费凭证作为贸易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而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可以在任何电商网站、POS机刷卡消费,但贷款资金不会打入申请人账户。个人消费贷款的用途银行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用于旅游、婚庆、教育、购车,购买家具家电,房屋装修等,但是不能用来买房、投资、炒股等。
对此,张姓中介以装修贷为例向记者做了一番推介,该中介可以为客户办理全套的装修资料,待银行审批通过后,为客户提供刷卡提现的服务,客户只管拿钱。
“如果客户自己可以提供装修材料,且不需要提现,我们基本只和银行要服务费,1~2个点左右,客户这边则不需要付服务费,如果客户需要我们的增值服务,可以根据服务的内容,加收代办服务费,高的可能要10个多点。”张姓中介说。
同样,在企业贷款的操作上,由于贷款人至少为企业的股东,所以,该中介表示,可以为客户“操作”入股某家公司,成为名义上的股东,准备所需整套材料,待银行审批后,再为客户办理撤资。
“只要您配合我们,所有的资料在银行都是可以通过的。”他说。
双重风险得不偿失
对此,第一财经记者咨询了多家贷款中介,超半数表示可以提供这样的“增值”服务。
“贷款中介这样做,纯粹是误导客户。”总部位于南方的某银行个贷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说,万一客户的资金贷后被抽查到,银行会要求客户全部提前还款。
该个贷经理说,在个贷领域,由于涉及的贷款额度小、数量大,银行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往往采取贷后抽查的方式,如果客户与贷款中介联合造假,银行的“三查”手段就会变得很有限。
“以股份行为例,即便是一家银行的支行,一年下来,也有几万笔个人贷款,比如以贷款金额20万元/笔计算,一个月放款10亿元,就是5000笔,按照70%的通过率,一年就超过4万笔,贷前调查就已经很繁重了,到了贷后,银行的监控系统只能覆盖到监控本行卡的流向,比如说,是不是同名转账、有没有转到房地产公司或者股票账户,只要客户不取现,就一定能查出资金流向,而一但客户取现、套现,资金流入到他行,银行就无法做到跨行监控。”该个贷经理说。
“对于客户经理来说,要做到尽职免责,贷前跟客户讲清楚规则,贷后通过系统监控资金流向,但很难做到人工逐步跟踪,人力和时间配比都不现实。”该个贷经理说。
事实上,对于银行来说,类似于装修贷这种没有挂钩具体消费场景的消费贷一直以来的软肋就是资金用途无法穿透,在早些年,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符合地方的限价规定,特别将购房款的一部分拿出来以装修贷的形式强加给购房者,签订“双合同”,对于购房者而言,没有享受到装修的好处,还增加了购房成本。
然而,由于这块业务的利润诱人,银行难以割舍。该个贷经理就说,银行与贷款中介合作,出发点是为了更好的推介本行的贷款产品,但不良中介却以此联合客户为银行“挖坑”。
“我们在内部会不定期的发布这些不良中介的名单,一旦发现上述违规行为,便终止合作,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该个贷经理说。
事实上,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炒股,不仅面临股市下跌的风险,同时还要面临信用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若发现挪用贷款买卖股票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及时、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贷款。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除依法严肃处理外,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将违规记录载入征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