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新京报讯 (记者王全浩)3月1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日,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会民一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王会民向交易所党委、交易所中层干部以及南方信息技术中心项目现场有关同志进一步通报了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大金融反腐力度的有关要求。
就强化交易所日常监督工作,调研组提出具体要求:要对自身工作的公权力属性保持清醒的认识,在已经研究制定公权力清单和领导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狠抓公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组织监督措施刚性有力不折不扣得到执行。交易所市场监察部每天都接触重要敏感交易数据,要在任职回避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坚决防止瓜田李下。
调研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任职回避关,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回避的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在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要专门就任职回避情况出具意见。集中一段时间,下大力气解决社会对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近亲属在被监管机构任职构成的利益冲突质疑。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执行轮岗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制度纪律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要切实强化行为监督。坚决守住监管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纪律底线。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这是纪律和法律的明确规定。要在以往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要对此项工作尽快布置,对于发现的“大鬼”、“小鬼”、“内鬼”、“外鬼”严肃处置,绝不姑息。
■ 背景
证监会女处长受贿,配偶炒股被查
2016年10月,中纪委官网就曾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将对系统内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买卖股票问题顶格处理,未能及时整改的,将追究党委领导责任。
证监会原处长李志玲曾因配偶违规买卖股票被查。2015年6月20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经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配偶违规买卖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因涉嫌职务犯罪,李志玲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9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证监会原处长李志玲受贿案一审判决书及二审刑事裁定书。1973年出生的李志玲因受贿、索贿合计42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李志玲的违法所得420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中3665万元并入其前夫乔东方的刑事判决书一起执行,与乔东方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李志玲前夫乔东方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200万元。
据判决书披露,200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李志玲单独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乔某(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公司取得证监会的融资核准批复提供帮助,共计收受或索取上市公司、保荐机构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4205.07万元、奔驰牌汽车1辆、浪琴牌手表2块、面值5000元的资和信商通卡1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