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抛出“毒丸计划”两周后,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生物”)的这一计划已被暂时叫停。
近日,科兴生物在其官网公布了一则信息,称将暂停执行先前公布的股份交换计划,原因在于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于3月6日发布了一项保持现状令,要求公司在进行中的特拉华州诉讼得到最终判决或法院发布进一步命令之前不得向权利持有人分发任何交换股份。
一名接近科兴生物的人士认为,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的这一举措是情理之中。事实上,一周前,科兴生物大股东1Globe Capital LLC(强新资本)也曾公开表态反对。在《国际金融报》记者参与的一场小范围沟通会上,1Globe主席李嘉强明确表示,目前实际控制科兴生物的董事会是存在争议的,由其激活的“毒丸计划”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决定。“疫苗企业不是资本打架的地方”。
不过,按照科兴生物的相应公告,其此次欲增发的交换股份仍然有效,符合资格的股东仍可以按程序继续提交认证材料,以证明自己有权获得交换股份。
股份交换计划生变
根据官网介绍,科兴生物是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生物制药企业,目前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是第一家在北美上市的中国疫苗企业。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拥有北京科兴、大连科兴、科兴中维三家企业,专注于人用疫苗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除去占据股份大头的机构和散户外,1Globe、赛富基金以及尹卫东为科兴生物主要股东,其中,1Globe为第一大股东。
2016年,科兴生物开始着手从美国退市的相应事项。其中,时任科兴生物董事长兼CEO的尹卫东与赛富基金组成了A买方团,未名医药(科兴生物经营实体北京科兴的另一股东)与中信集团、中金公司等组建了B买方团。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科兴生物私有化计划酝酿之初,公司曾宣布一项权利计划,规定当公司面临以部分要约进行收购等手段获得控制权的行为发生时,董事会将采取行动稀释对方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股东权利计划又称“毒丸计划”,由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于1982年发明,多见于公司反收购案例中,通过向恶意收购方以外的全部股东增发新股以稀释前者股权。
2019年2月中旬,科兴生物曾发布公告宣布,其董事会已确定,在2018年2月6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之前,部分股东已成为公司《权利协议》下定义的“收购人士”。
据称,科兴生物董事会确定强新资本、李嘉强、奥博资本以及与前述股东在2018年2月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协同投票的其他股东及其附属方和关联方(合称“合谋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或之前成为收购人士。而当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5%或以上的一组股东就收购、持有、处置公司股票或该部分股票如何投票达成协议、安排或一致行动的共识时,《权利协议》下的“触发事件”发生。根据《权利协议》,成为收购人士的结果是,合谋股东所持有的大约2870万普通股所附带的获得交换股份的权利自动失效。
科兴生物指出,根据《权利协议》,董事会决定为除合谋股东外其他公司股东持有的其他大约4240万份普通股增发共计2780万普通股和大约1460万B系列优先股。交换股份发出后,公司总发行普通股股份数从大约7110万股提高至9890万股。而在受适用法律约束的基础上,大约1460万股B系列优先股与普通股享有相同的分红权和投票权。
在外界看来,这份公告也意味着,一旦增发完成,包括科兴生物大股东1Globe在内的部分股东股份将面临大幅稀释压力。
前述公告发出一周后,1Globe方面即对外宣布了自己的态度。
“这个太乱了,我认为不负责任。”李嘉强表示,科兴生物的原董事会是存在争议的,由其激活“毒丸计划”这一举措也是一个错误决定,在法院尚未对“毒丸计划”的有效性及是否触发、由谁触发等关键性问题作出判决前,单方面滥用“毒丸计划”是突破底线之举,1Globe将奉陪到底,也绝不会让步。
李嘉强坦言,作为第一大股东,其拥有的1Globe股份不能被这样“拿走”。他告诉记者,按照美国“毒丸计划”规定,董事会不能使用毒丸来保护自身利益,董事会仅在认为企业本身未来有发展潜力、市值尚未体现出来、不应该被卖的情况下,实施“毒丸计划”防止任何一方购买。据推算,如果此次“毒丸计划”得以实施,其股份可能直接缩水近10%(此前接近18%)。
截至目前,科兴生物方面推出的前述股权计划暂时还未能实施。根据科兴生物3月10日披露的最新信息,其将暂停执行股份的交换,直至特拉华州法院确定合谋股东的行为是否导致了《权利协议》中规定的触发事件的发生。据称,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的诉讼预计将在60至90天内开庭。
3月11日,1Globe方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判决科兴生物原董事会停止单方面试图通过毒丸稀释异议股东股份的行为,1Globe表示支持”。
对于是否同大股东1Globe方面就股份交换计划有过内部沟通一事,记者于3月12日下午采访了科兴生物目前的实际控制方,但其并未直接回应,仅表示,“其一,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公开文件看,SAIF Partners IV L.P.(赛富基金)是科兴控股(科兴生物)全部普通股的最大持有者。根据SAFI于2017年7月26日(在《权利协议》触发公告之前)提交的13D表,他们持有10780820股普通股。其二,目前没有能对外披露的更多信息。”
关键的股东大会
很显然,科兴生物此次股权计划的关键点在于2018年2月6日科兴生物举行的2017年股东大会。
此前有权威知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在这一次的股东大会上,科兴生物曾“诞生”了两份不同的董事会名单。
未名医药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在2018年2月6日科兴控股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合计占参与投票股份数55.19%的股东投票反对现任四位董事尹卫东、李坚、梅萌、Simon Anderson的连任,同时提议并选举了由王国玮、曹建增、丘海峰、李鹏飞、卢毓琳五位董事组建的新一届董事会。
1Globe方面给到《国际金融报》记者的一份背景资料中显示,李嘉强还曾在得知有关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委托李鹏飞向尹卫东转达三点意见,包括确保科兴生物主体公司北京科兴的稳定运营、在合适的机会建议通过增选的方式把尹总(尹卫东)选进董事会以及继续支持“A+B”推进私有化不变。
据称,2018年3月4日,尹卫东通过邮件与李嘉强联系并恳请尽快会面,彼时李嘉强回复将在确定回国时间后与其会面。
但一天后,尹卫东即对年度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提起诉讼。
彼时,科兴生物发布公告指出,在当时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包括尹卫东在内,5位原任董事均获得多数有效投票成功连任。科兴生物指出,在咨询其聘请的安提瓜和巴布达的律师之后,决定年度股东大会上异议股东未提前告知而提出的投票表决无效。2018年3月5日,科兴生物向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异议股东是否已经触发公司的股东权利计划;并向美国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提起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第13(d)条的诉讼,认为1Globe未能按照Schedule 13D所要求的披露他们试图替代公司董事会的意图。
与此同时,1Globe方面向科兴生物注册地安提瓜和巴布达高等法院申请由法院确认新当选的董事会有效。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安提瓜和巴布达高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1Globe的诉求。对此,李嘉强称,1Globe方面至今并未承认原董事会为合法董事,并已向当地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接下来还有三次审理机会。
知名律师严义明曾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的董事依法由股东大会选举,同时,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选出来的经营班子就是公司合法的经营管理团队,由他们代表公司做的事情才是合法的。在他看来,前述科兴生物的股东大会程序合不合法,会不会被撤销,这些外界目前还难以知晓。
3月11日,1Globe方面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对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多数股东支持的新当选董事会,将继续上诉并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证明其有效性及合法性。李嘉强此前和记者沟通时还曾指出,2018年2月6日年度股东大会当天,确实是有约90%参会股东支持投出了新一届董事会,“这是一个事实”。
波折的私有化之路
事实上,两份打架的公告背后牵涉了一桩因科兴生物私有化而挑起的“对垒”。
2016年1月29日,尹卫东自行联合赛富基金成立内部买团,以每股普通股6.18美元的报价,提出科兴控股私有化要约。
同年2月1日,由潘爱华(未名医药董事长、北京科兴董事长)为代表的B团则以每股普通股7美元的报价提出竞争性要约,溢价约13.3%。
2016年2月到2017年6月,以尹卫东和科兴生物独立董事梅萌为首的科兴控股董事局中的独立董事组成特委会,就A、B团分别提出的私有化要约进行评估。
2017年6月,特委会在未向B团询价的情况下,通过了A团每股7美元的新报价,向美国证券委员会签订了合并协议。B团认为这是不公允的决定,并在次日将报价提到每股8美元。
而在此后的2017年8月到2018年2月,尹卫东继续以低于市场价的报价收购科兴生物。
去年7月的一次融资让备受关注的科兴生物私有化发生“剧变”。
2018年7月3日,科兴控股曾对外宣布,已完成与维梧资本和尚珹资本的私募股权融资交易,在获得了8673万美元的同时将终止私有化交易。“根据为审核该协议而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的建议,科兴控股董事会决定终止私有化交易”。
但B团一名内部人士曾向《国际金融报》记者称,该私有化终止是否合法在于2018年2月6日的股东大会。“从私有化终止来讲,至少不能由不确定的董事会说终止”。
按照1Globe方的最新说法,此次尹卫东方(目前科兴生物运营的实际控制方)启动“毒丸计划”后,预计很快将重启科兴生物私有化。1Globe方李鹏飞指出,原董事会方正通过一系列举措稀释大股东股权,以期实现低价私有化。
不过,科兴生物目前的实际控制方回应《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董事会目前没有收到任何新的私有化要约,无论是来自买方A团、未名(买方B团)还是任何其他方。“公司董事会履行其诚信义务,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如果公司收到新的收购要约,董事会将依据此职责,与其他潜在战略选择一起来评估所提出的方案”。
此前据《财新》报道,科兴生物2018年度股东大会最晚举行时间预计为2019年5月6日。
科兴生物当前的实际控制方3月12日下午回应记者称,如果股东大会确定了召开时间,将会发布相应公告。
(国际金融报记者 王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