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9日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三场记者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就《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问题回答记者。
陈锡文谈到,这次法律修改,有两个问题比较强调的,一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这在法律中得到明确表达,让农民更加踏实。而且法律还明确规定,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以后要继续延长30年,这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已经明确,所以这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下来。这样给农民吃了一颗长效的“定心丸”。在十九大时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讲过,为什么二轮承包之后再延长30年,因为二轮承包结束以后,再延长30年的话,大概是在二零五几年,在那个时候和我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目标的时间节点是非常吻合的。到那个时候,显然我们的农村土地经营还有很多新问题。所以总书记说,到那个时候我们再来研究新的土地政策。
陈锡文说,至少从现在开始到2050年这一段时间,我想农民兄弟都可以很踏实,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的办法发给农民“铁证”,让农民踏踏实实。二轮承包结束以后再延长30年,这一点可以让农民也让社会各方面都放心。
他说,第二,法律中体现的一个很重要的重点,就是现在各地都在推进城镇化,农民进城的规模越来越大,进城落户以后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这次这个法律给予了非常明确的回答。明确提到了不能对进城落户的农民设置这样一个前提,就是不能要求他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权才能进城落户。在承包期内是不是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自己作主。法律明确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对承包期内的土地,引导支持农户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可以自愿退出,也可以采取把经营权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经营的方式。这样的话,我想对于农民来说更加进退有路,特别是进城落户的时候更加减少了自己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