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日早,接到居民反映,在辖区青华中学东北门东侧栅栏上有一块公益广告牌,其中“烟台市市民文明公约”的内容中出现“热爱西安”字样。办事处立即安排专人到现场查看并进行拆除。经核查确认,该处广告牌非办事处安排制作,且辖区内也未发现类似公益广告牌。因此,办事处向辖区派出所通报了相关情况。经多方查找,于2月16日找到事件当事人唐某某(男,外省在烟务工人员),并确认该事件完全为其个人行为。
据了解,唐某某以在青华中学门口卖食品为生,为防止学生通过栅栏购买其他同行的食品,私自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牌用于遮挡栅栏。在广告牌制作过程中,广告公司直接在网上找到“西安市市民文明公约”,将题目做修改后进行印制。为防止学校拆除,唐某某又让制作方在落款处落“世回尧街道党工委宣”字样。1月31日晚11时许,唐某某自行将该广告牌安装在青华中学东北门东侧栅栏处。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唐某某对其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深感后悔。有关部门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今后,办事处将加强对辖区内公益广告的监管,也欢迎广大居民对办事处各项工作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