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6月30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工作函指出,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3.43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30亿元,由盈转亏;毛利率为20.78%,同比减少5.38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企业互联及其他四大业务板块毛利率分别减少6.85个百分点、5.82个百分点、5.00个百分点、5.83个百分点。近三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最高且持续增长,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未相应占比最高且波动较大,分别为-0.65亿元、0.33亿元、-5.40亿元。
工作函要求公司区分不同业务板块及境内外业务,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购销模式、成本结构、汇率影响等,说明各业务板块毛利率均同比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说明近年来公司第四季度在收入占比最高且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未相应占比最高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是否准确;量化分析本期特别是第四季度亏损金额较大的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同时,工作函还指出,年报披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37.91亿元,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为-2.94亿元,较上年-0.30亿元亏损金额扩大,本期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期投资收益合计-2.75亿元,同比减少12.86亿元,系本期由盈转亏的重要原因,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由于上年东软睿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睿驰)引进投资者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确认因其他方增资使公司对东软睿驰持股比例下降的投资收益和对东软睿驰剩余股权按照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投资收益。
工作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期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亏损且亏损金额扩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理;说明不再将东软睿驰并表、确认大额投资收益的合理性及依据,出表前后公司与其在业务等方面的合作关系是否发生变化,公司作为其第一大股东但不谋取控制权的主要考虑;说明公司开展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在业务、技术、资金、人员、品牌等方面向其提供支持及是否取得相应对价,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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