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在3月23日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经济峰会上,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黄毅提出,《外商投资法》是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法律,为中国的金融开放确立了一个渐进稳当的原则。
今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黄毅表示,《外商投资法》对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外商投资法》的基本制度设计对中国金融的开放确立了一个渐进稳当的原则。从历史经验和国际经验来看,大型国家、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开放也是循序渐进的。中国作为大国,金融开放既要有计划,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首先要搞好稳定,然后再开放,而且要在稳定和开放之间找好平衡。
第二是要平等互利,“我们开放你也要开放”,黄毅表示,国际交往中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公平竞争,避免单方面规则,任何一方过分强调本国利益优先、设置市场障碍都会导致信用歧视,增加交易成本,甚至陷入零和博弈。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