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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集团“迷局”:实控人说法前后相悖

2019/3/23 14:02:0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黄蕾 赵文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秋林集团”,600891.SH)正处于多事之秋。

继公司三大股东合计超50%的股权被司法冻结,董事长、副董事长失联,涉五亿债务连带责任之后,3月17日,秋林集团又自曝与债券募集资金开户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的纠纷,称受其影响公司债券出现违约。

秋林集团称,针对相关情况,公司已于2019年2月22日向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于2019年2月27日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于2019年2月28日向公安部门报案。

华夏银行总行方面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已经知晓相关情况,分行也已经向总行汇报,总行已要求天津分行具体调查相关事项,目前还没有得出具体结论。

对于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纠纷及公司实控人问题的采访,秋林集团方面邮件回复经济观察报称,我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一切信息以公告为准,暂不接受采访。

3亿募集资金被划转冻结

秋林集团公告称,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以保理合同纠纷事由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秋林集团名下银行存款3.063亿元。

其中,秋林集团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及其他三个辅助账户存款余额合计303,318,773.03元 中 的300,000,000.00元于2019年2月27日被司法冻结,其余3,318,773.03元于2019年3月5日被司法冻结。

这一纠纷的直接结果为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在2019年2月27日前按时划转,对公司后续债务履约造成了严重影响。

秋林集团公告显示,该募资账户是用于监管秋林集团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18秋林01”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存续期内非公开发行2016年两期公司债券“16秋林01”和“16秋林02”的本息。秋林集团表示,账户资金2019年之前还正常划转,并且公司收到的由天津分行寄出的《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还 有303318,773.03元。

然而3月8日,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柜台打印的对账单显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8年12月6日为“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三笔借方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亿元的转账业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人民币3,318,773.03元。

在本次纠纷中,秋林集团提出两个疑点。第一是在“18秋林01”募集资金的三笔划款业务中,秋林集团并没有提出用款申请,且受托管理人并没有审核盖章确认,属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支取;第二是公司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与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

针对第一点,受托管理人已于3月11日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寄送了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划款的原始凭证材料,记者也就该情况向华夏银行总行求证,截至发稿,华夏银行方面尚未回复。

至于第二点,秋林集团并没有在公告中披露保理纠纷具体细节,企查查信息显示,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秋林集团并没有直接股权关系,不过记者注意到其在2019年2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列入同一案号的被执行人还包括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黄金”),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平贵杰,该公司为秋林集团的股东之一,同时平贵杰也是秋林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秋林集团在公告中称,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先后以客户经理不在场、系统故障、需验证公章真伪、质疑经办人身份等理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公司的划款业务和账户明细查询,且存在伪造对账单之嫌。那么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为何会这么做,原因是什么,记者就相关情况向华夏银行总行求证,截至记者发稿,华夏银行方尚未回复。

实际控制人说法前后相悖

公开资料均显示,秋林集团控股股东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嘉颐实业”)持股37.59%,其一致行动人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奔马投资”)持股10.36%、颐和黄金持股3.67%,三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平贵杰。

不过,3月13日秋林集团发布的回复上交所问询公告显示,平贵杰回复称,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奔马投资、颐和黄金3家公司的公章、证照、印鉴以及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等均由李建新、李亚等人控制和负责,其实际未参与3家公司的经营管理。

针对该情况,上交所同日再下问询函,要求秋林集团、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平贵杰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状态的持续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至目前秋林集团尚未回复。

李建新和李亚分别为秋林集团的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李亚现兼职奔马投资的监事,李建新现仍为奔马投资的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此两人自2月起便处于失联状态。

2月13日,秋林集团发布公告称天津市公安局自2月12日起冻结股东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所持有的合计超50%的公司股权;3月4日,接到大庆市公安局通知,股东嘉颐实业和奔马投资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自3月1日起被轮候冻结。

秋林集团表示,经与天津市公安局沟通了解,三位股东的公司股权被冻结原因为公司与大庆市农商行融资贷款引发,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少军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冻结公司股份,是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以后,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涉案财产,保障刑事案件中受害人的财产性权益的有效手段。公司股份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必定是涉及到刑事案件,具体是公司还是公司持股股东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向出具查封手续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而秋林集团前段时间所涉及的一笔五亿债务连带责任诉讼,也和前文所述的诉讼纠纷包括股东关系有颇多相似之处。

2月28日,秋林集团发布涉及诉讼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奥航空”)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诉讼材料,秋林集团因未承担保证责任,也被列为被告之一。四名被告——滨奥航空、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颐和黄金、秋林集团已经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存款5.05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不过,秋林集团在回复上交所问询时表示,公司办公室一直由专人负责公章用印,自查无上述担保函印章使用记录,公司也未曾在任何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上述《担保函》中所述事项。滨奥航空法定代表人为魏美山,魏美山任天津领先药业连锁集团有限公司高管职务,而公司副董事长李建新任天津领先药业连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早在2015年,上交所曾问询李建新是否为秋林集团公司真正实际控制人,当时秋林集团发表澄清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为平贵杰先生,平贵杰、颐和黄金、奔马投资的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这与近日平贵杰的说法,存在矛盾。

记者就公司实控人是否为李建新,李建新和李亚失联是否因涉刑事案件,为何会出现多份涉诉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的情况等问题向秋林集团求证,秋林集团方面邮件回复经济观察报称,我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一切信息以公告为准,暂不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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