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妍頔)3月20日,盈方微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盈方微通过查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拟于2019年4月18日10时至2019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所持有的777.76万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成持有67.13万股公司股票。
同日,盈方微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沪0101执2172号】,黄浦法院就盈方微电子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纠纷于2018年6月22日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质押给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00万股盈方微股票。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与本次拍卖起始时间有关的具体通知。
据3月20日公告,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054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51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参与盈方微电子股权质押交易的质权人包括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无锡新晶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盈方微电子向东方证券质押股权数量共计4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054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本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被杭州中院司法拍卖的数量为777.7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累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1403.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6%;陈志成持有公司股份22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7%,本次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拟被杭州中院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67.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累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67.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公告中显示,盈方微电子及陈志成本次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3月20日公告,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054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51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参与盈方微电子股权质押交易的质权人包括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无锡新晶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盈方微电子向东方证券质押股权数量共计400万股。
新京报记者 张妍頔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