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沈明:今天是第37个“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在资本市场上,曾经造假上市的大忽悠们有哪些,下场怎样?各方对投资者保护有哪些谏言?专家学者是如何看待资本市场投资者环境建设的?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的一份议案,引发市场强烈关注。他建议,修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机构罚款金额60万元的处罚规定,上调罚款金额,同时追加上市公司高管的刑事责任。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正式采纳了朱建弟的议案。这意味着,重罚财务造假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
对于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已经打出组合拳,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那么,当初市场上那些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现在的处境又是如何?
雅百特财务造假一事进入公众视野,源自证监会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称“这是一起上市公司借跨境业务进行隐蔽造假的典型恶性案件”。
2017年12月份,证监会对雅百特做出顶格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18年7月份,证监会称,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雅百特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欣泰电气则开创了A股史上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先河。
证监会依法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今,欣泰电气已经被强制退市。而根据《深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规定,深交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同时,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其影响无法消除,也无法纠正,不符合《重新上市办法》的要求。这意味着,欣泰电气是无法重新上市的。
在证监会公布的2018年二十大典型稽查案例中,*ST华泽信披违法违规案赫然在列。这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掩盖资金占用的事实,指使上市公司违规披露的典型案件。2018年1月份,证监会依法对华泽钴镍作出行政处罚;同年8月份,将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证监会对两家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做出行政处罚。
金亚科技为得到发行上市条件,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IPO核准。证监会依法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报告虚假陈述给予60万元顶格罚款,对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合计给予90万元顶格罚款,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此外,证监会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