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近期,“中国翡翠第一股”东方金钰(600086)“易主”中国蓝田一事赚足市场眼球之余,也持续刷新着投资者的理解下限。
2月2日,东方金钰公告称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成为东方金钰实控人。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正是当年退市的蓝田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且还因为蓝田股份的案件被判刑。
此事也引起了交易所的极大关注。2月10日,上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中国蓝田的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与中国蓝田以及退市的蓝田股份的关系。
2月12日,东方金钰公告称,中国蓝田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按期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函。当天,中国蓝田的法人代表瞿兆玉在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于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没签字,没授权!”表示收购事项为假。
还是2月12日,上交所发出《监管工作函》,不仅继续追问东方金钰,还表示:“本次控制权转让涉及诸多疑点,应当审慎考虑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要求东方金钰召开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给出明确意见。
在收到交易所监管工作函之后,2月13日,东方金钰反应迅速,公告称暂时终止控制权转让。
2月18日,东方金钰公告称,中国蓝田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公司暂时无法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函》及《工作函》。
至此,东方金钰的“易主”闹剧草草收场,不过在此期间,公司股价却因消息刺激,在2月11日和12日收出过两个涨停。随着后续消息被澄清,股价也没了持续向上的动力,如今回头看,当时追涨买入的投资者无疑是最冤的。事实上,这并不是投资者首次在东方金钰上被坑。
今年1月18日,东方金钰公告称公司于1月16日因涉嫌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06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1月17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金钰,并在2019年1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都可以选择参加对东方金钰的索赔预征集活动。
除了存在股权“易主”失败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不利因素,东方金钰此前还曾披露过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并终止过一项资产重组事项。
1月15日,东方金钰发布了一则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称受国内宏观资金面收紧影响,致使公司的部分债务到期尚未清偿,截至2019年1月11日,公司新增到期未清偿债务167,013.30万元。对此,公司表示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公司将会面临资金急剧紧张局势;未来公司也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1月23日,东方金钰发布公告称,,终止原拟筹划的收购金龙房地产100%股权等资产事项,具体原因有两个,一是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司有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因此公司现阶段不具备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二是公司近期面临较大数额的债务到期,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解除查封与完成资产交割所需时间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级市场的个股走势方面,东方金钰自今年1月18日公告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股价便开始连续下挫,在公告后最低下跌超过30%。在2月11日和12日两个涨停板后,东方金钰股价在13日开始维持短线横盘走势,虽然19日上午再拉涨停,但后期空间依旧较难判断。有市场人士表示,东方金钰股价频遭利空打压,投资者在利空因素被消化前,应谨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