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贵成为近年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而言,融资问题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掣肘。
2月13日,北京银保监局研究制定并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和细化续贷相关工作,续贷利率不高于原来利率,严禁对房企和关注类、不良类贷款进行续贷。
2月14日,在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银保监局党委委员蒋平表示,《意见》主要针对临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严禁银行以此政策掩盖风险暴露。“续贷政策本质上是对优质企业提供的激励型信贷政策,而不是救济型信贷政策。”
“《意见》对价格问题、操作流程以及目标责任、风险分类等,都有非常明确和详尽的指导,可操作性非常强。《意见》出台后,我们很有信心按照这个《意见》去落地,把支持小微、支持民企的服务落到实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展表示。
房企、关注类、不良贷款类不得续贷
一直以来,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期限与资金实际运转周期不匹配,贷款到期后难以及时获得过桥资金实现再贷或续贷,是影响小微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一大“痛点”。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2018年北京银保监局已向各家金融机构发布了《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为正式下发。
《意见》指出,北京银保监局将引导银行机构在满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续贷业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逐步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占比。
“推广续贷业务,必须做到定位明确、风险清晰、定价合理、商业可持续,杜绝以续贷为名义掩盖风险,树立银行机构规范做好续贷业务的信心。”蒋平表示。
《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坚持正向激励。具体而言,对于出现临时性经营困难,但经营可持续、发展有前景、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应通过续贷业务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确已无力还款且具有“僵尸企业”特征的客户,严禁以续贷为名义掩盖或延缓风险暴露。
此外,《意见》详细规定了小微企业申请续贷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和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满足的监管要求:企业不得有恶意欠息欠贷行为和不良记录。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的管理型企业集团总部和房地产企业等不适用续贷业务政策。
在风险控制方面,严格禁止为关注类、不良类贷款办理续贷。续贷本身不作为下调风险分类的因素,但续贷贷款的风险缓释措施应不弱于原有贷款。
“尤其是要防止地方政府以贯彻落实政策为由,将不符合信贷基本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和僵尸企业强行塞给银行。同时,要防止部分小微和民营企业从银行获得低成本贷款后,将资金违规投入房地产公司和民间借贷市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表示。
此前,由于审贷、续贷中间有几个月的时间差,导致小微企业要向高利贷去借资金周转,大大提高了融资成本。
据北京银保监局走访发现,一些社会机构和人员趁虚而入,开展高利借贷活动,对小微和民营企业和整个融资环境都造成恶劣影响。“倒贷一次(成本)超过半年利息。”蒋平称,续贷业务是解决这个“痛点”的良策。
续贷业务是否会变相提高贷款费率?北京银保监局回应称,在定价方面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银行续贷产品利率定价不高于续贷前贷款利率水平,严禁借续贷业务搭车收费,变相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意见》指导下,我们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稳定地续贷。”张展称。
在考核激励方面,适当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授信尤其是续贷业务的考核权重,降低从业人员的利润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的考核权重。
去年9月,在银保监会召开的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发言人肖远企首次解读“无还本续贷”时就表示,要使银行敢贷、愿贷、能贷,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供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使银行信贷资源更多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完善考核体系,实现融资供需有效对接。
《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对正常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实行尽职免责。原则上,与原有贷款相比,风险敞口未扩大、担保强度未降低的续贷业务发生问题,应纳入免责范围,从而有效激发银行机构以及从业人员开展好续贷业务、服务好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政策传导与落地兑现“无缝衔接”
强化政策传导和落地兑现,在纾困民企融资贵、融资难问题上,银行机构支持民企融资周转正在“无缝衔接”。
以北京地区为例,目前,北京已有多家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推出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等授信放款模式。2018年,北京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累计发放256.67亿元,贷款余额257.11亿元。
例如,自2014年起,北京银行就与某传媒企业开展合作,但进入2018年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做大,企业对资金需求也迅猛增长。企业在归还各家银行到期贷款后,遇到了续贷提款障碍,这加剧了企业的现金流紧张。
在此情况下,北京银行为其子公司新增2.5亿元流动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又于2018年10月为企业新增发行4.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困境,全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
张展也表示,早在2015年,工行就有关于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管理的规定。“我们意识到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是持续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也希望是稳定的,所以我们的融资产品相应进行了改进。”
此前,银保监会发布的《加强监管引领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提出,对于小微企业,要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
就在《意见》发布后的次日晚间,新华社消息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其中也提到,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等;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包括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等。
从监管的角度而言,如何有效发挥监管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来推动金融机构支持民企尤为重要。基于此,北京银保监局完善考核监测,力促小微贷款增规模。
“我们制定了推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考核机制、成本监测机制和通报机制。通过细化落实尽职免责条款,形成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蒋平介绍。
2018年末,北京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986.38亿元,同比增长15.23%;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0.68%,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5.72万户,同比增加5.95万户。中资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整体达标,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信贷计划。
在费率方面,北京银保监局设定了利率目标,规范服务收费,推进小微贷款“降成本”。据了解,辖内14家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逐季稳步下行,四季度平均利率水平比年初下降13个基点,整体完成利率压降工作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服务民企过程中,银行原有的信贷产品很难满足企业需求,而如何在“不愿贷”和“风险高”中寻求平衡点也是银行的一个难点。因此,创新产品服务对于拓展民营企业融资平台渠道尤为重要。
“金融机构要在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将资源配置到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创新产品等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董希淼称。
记者了解到,北京银监局鼓励辖内银行业加快线上产品创新,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例如,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核心技术,改造升级银行传统风控体系、信用评价模型和产品营销模式,有效延伸服务半径、降低获客成本、解决授信环节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